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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信托彰显普惠金融理念


□邢成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家庭服务信托作为信托业务新三分类下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的重要一类,为信托制度的“普惠化”打开了广阔空间。

市场潜力巨大

2023年3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以下简称“新三分类管理办法”)正式推出家庭信托,至今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中,家庭信托受到信托公司和众多委托人的高度关注,业务规模和增长速度都呈现出“井喷”式增长的态势,表现出巨大的增长潜力和市场空间。

宏观意义而言,家庭服务信托不仅有利于国家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且有利于信托业高质量发展。展望2024年,必然会有更多信托公司瞄准这片新蓝海展开积极探索,更大规模推出家庭服务信托产品,从而在新三分类监管背景下,进一步使家庭信托更好地发挥制度优势、更好地满足家庭生活的实际需求,真正惠及千家万户的美好生活,更好谱写“五篇大文章”。

服务中产人群

家庭信托的推出和蓬勃发展,进一步彰显普惠金融的发展理念,使人民性更好落实到信托服务之中,有利于构建合理的社会结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胡润财富报告显示,我国600万元资产“富裕家庭”达到518万户,千亿元“高净值家庭”增至211万户,全国财富家庭总资产达164万亿元,是全年GDP总量的1.4倍。因此,近年来,在财富积累、疫情冲击、资本市场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家族/家庭财富管理需求日益增加,单纯为满足超高净值明星富豪服务的家族信托,已难以满足千家万户普通家庭的财富管理需求。

在此背景下,多家信托公司探索推出低门槛类“家庭信托”,起设门槛在4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不等。例如,2019年,华润信托推出金葵花财富信托,投资起点100万元;2021年,建信信托推出普惠家庭信托,投资起点40万元,但无论从制度上还是运营上,均面临无规可依,运营不标准、不规范的困境。

新三分类管理办法中新增了“家庭服务信托”这一分类,家庭服务信托作为资产服务信托类型中的一类业务品种正式亮相。相比于2022年末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新三分类管理办法在新的信托业务分类排序表中,将资产服务信托业务位置调整到第一顺位,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列入资产服务信托项下的第一位,并将家庭服务信托提升至财富管理服务信托项下仅次于家族信托的第二业务细类。至此作为家族信托普惠版的家庭信托正式登上我国财富管理舞台,成了为中产人群提供家庭财富管理的制度基础。

有望成为信托主导业务

根据监管规定,家庭服务信托是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信托公司作为委托人,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单一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共同委托,提供风险隔离、财富保护和分配等服务。同时明确家庭服务信托初始设立时实收信托不低于100万元,期限不低于5年,投资范围限于同业存款、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上市公司股票为最终投资标的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几乎与家庭信托新规出台同步,一批信托公司就设计推出了全新的家庭信托产品及其对应的账户体系。其中,上海信托的“睿赢家庭信托”、中航信托的“星愿·家庭服务信托”、外经贸信托的“星汇信托账户体系”、中粮信托的“方禾家庭信托”、西部信托的“康享家庭信托”以及持续优化规范的建信信托的“爱予家庭信托”、平安信托的“平安家庭信托”、华润信托的“金葵花家庭信托”等各具特色。

从概念上看,家庭服务信托可以说是对过去一段时间里国内信托机构在传统家族信托基础上的创新与延伸,均是发挥信托服务本源属性,为家庭/家族财富提供安全隔离、久远传承的金融工具。但不同于家族信托的超高净值排他属性,家庭信托通过在设立起点、设立目的、受益人范围等方面与家族信托进行区分,聚焦大众财富管理需求,为富裕家庭在财产保全、资产增值、风险隔离、财富分配与传承、税务筹划等方面提供高质量的信托账户服务,不仅是信托普惠发展的新方向,或将发展成为未来每个普通家庭在我国高质量发展进程中,除银行账户、线上支付账户外的第三大账户工具,成为财富管理体系中的顶层账户设计,发展前景无限广阔,有望跃居信托业的主导业务。

(作者系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国投泰康信托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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