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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FOF产品大比拼


  □秦婧 夏雨

  随着FOF业务模式热度攀升,公募基金、银行 、信托等机构纷纷推出FOF类产品。各类机构同台竞技,市场上主流的银行、信托和公募FOF产品有哪些不同?

  公募基金FOF产品

  2021年10月,公募基金FOF成立已满四周年。四年间,公募基金FOF经历了业绩和规模的双重考验。从一度募集困难到有基金面临清盘,再到今年认购火爆,规模再度扩大,多只新基金 出现限购,公募基金FOF产品迎来“第二个春天”。

  公募基金FOF规模与数量双增长。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我国公募基金FOF总资产规模为1884.62亿元,开放式基金 的资产规模为23.21万亿元(包含FOF)。自2018年第三季度以来,FOF产品规模在全部开放式基金中的占比呈稳定上升的趋势,从谷底的0.05%上涨到0.76%。从增长速度的角度看,2018年第三季度以来,公募基金FOF产品的规模增速始终高于开放式基金的总体增速水平。

  从产品类型来看,公募基金FOF产品以混合型为主。目前市场上公募基金FOF产品依旧以偏债混合型为主。混合型FOF,特别是偏债混合型FOF的盛行,一方面可以看出投资者对资产配置理念的理解日益深入,相较于单一资产较为集中的股票型或债券型FOF,更倾向于多种资产配置的混合型FOF产品;另一方面,在国内外宏观环境不确定性增加、资本市场 波动加剧的背景下,投资者对于稳健收益的需求日益增加,在混合型FOF中更青睐偏债混合产品。

  银行FOF产品

  早在2008年,银行FOF产品也曾昙花一现,直至2018年才再次进入投资者的视野,并在随后两年持续火热。

  银行FOF类产品发行数量与募集规模持续向好。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银行理财 市场累计发行FOF类产品221款,发行数量及占比整体呈增长趋势。另外,银行FOF类产品募集规模占银行理财产品 总募集规模的比例在两年间有明显增加,从2019年三季度的0.02%增长到2021年三季度的0.31%。

  银行FOF类产品风险等级偏高,期限类型更长。普通银行理财产品以二级(中低风险等级)为主,但银行FOF产品则以三级(中风险等级)居多,整体略高于普通的银行理财产品。从期限结构来看,银行FOF类产品的期限类型以1年-3年为主,较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更长。

  信托FOF产品

  信托公司 发行FOF类的集合资金产品最早可以追溯到2007年,为平安信托 发行的“平安FOF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但之后多年一直保持沉寂,直至2018年后才有所发展。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集合资金信托市场 累计发行1049款FOF类(含TOF)产品,其中有581款为2021年新发行的FOF类产品。

  信托FOF类产品发行数量在2020年以来大幅增长。FOF产品作为信托公司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2020年迎来了井喷式增长。2020年全年新发行FOF类产品288款,超过了前十年的累计发行量;2021年持续这一高速增长态势,截至三季度末,2021年新发行的FOF类产品已达581款,再次刷新了去年全年的发行量纪录。

  信托FOF类产品整体投资期限均在1年以下。2018年至2020年间,每年新发的信托FOF类产品投资期限以1个月及以内的短持有期为主,6个月和9个月期限的产品相对较少;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在2021年新发的FOF类产品中,投资期限在6个月和9个月的FOF类产品数量显著增加。可以看出信托FOF类产品的投资期限也在逐步拉长,但相较银行FOF类产品而言,信托FOF类产品的流动性相对更高。

  整体而言,无论是公募基金FOF还是银行、信托FOF产品,近年来都保持火热的发展态势,规模和数量持续上涨,参与机构不断增加,长期收益优势逐步显现。也反映出随着投资者对资产配置理念的逐步认识与重视、对FOF类产品定位及优势的理解进一步加深,市场对FOF类产品的认可度正在日益提升。

  各类产品优劣概览

  第一,信托FOF类产品的投资标的更加广泛,能够充分发挥资产配置优势。FOF产品本质上是资产配置理念的实践成果,但因公募基金FOF产品的投资范围在法规层面有明确的规范,投向上仅限于其他公募基金,并通过持有基金而间接持有股票、债券等证券资产,难以充分发挥大类资产配置。相较而言,银行和信托FOF产品的可投标的和工具选择较公募基金FOF产品更为灵活丰富,信托FOF产品更是凭借自身可横跨实业、资本、货币三大市场的独特优势,多元化资产配置有助于抑平市场的短期波动,满足投资者对长期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

  第二,信托FOF类产品投资风格更加中性。从目前市场上各类FOF资管产品的种类可以看出,公募FOF产品目前仍以混合型产品为主,银行FOF类产品风险等级较普通银行理财产品更高。信托秉承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信托文化,作为受托人以及投资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利益高度一致,因而信托FOF产品在投资策略 的选择上更为谨慎,投资风格更偏中性,追求在相对稳健的基础上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收益。

  第三,银行和信托的FOF类产品可选合作方更多,能够充分发挥管理人的专业能力。从公募基金FOF持仓情况来看,近八成产品选择将部分资金投向本公司基金。但在银行理财和信托FOF类产品中,其自身大多并非直接的投资管理人,而是采取与券商 或基金公司 合作,通过筛选第三方投资管理人对FOF产品进行运营管理。由此,银行与信托公司可不受自身资源与能力的限制,为投资者精心挑选市场上最为专业的投资管理人进行合作,实现“1+1>2”的效果。

  公募基金、银行和信托这三类市面上主流的FOF资管产品,在产品类型、期限结构和投资风格等方面各有特色,投资者在进行抉择时要充分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FOF资管产品。

  (作者单位:普益标准)

  FOF产品的“前世今生”

  2005年至2010年:FOF产品初次试水。我国FOF类资管产品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2005年,招商证券 (行情600999,诊股 )发起了第一只私募 属性的以FOF形式运作的产品——招商证券基金 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成立规模为13.58亿元,主要投向公募基金。此后,各大券商、信托、银行的FOF类产品也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但由于彼时国内金融市场尚未成熟,可投资的产品相对较少,使得FOF产品底层资产类别较为单一,仓位配置存在明显不足,最终导致早期FOF产品发展不如预期。在接下来的数年间,各类FOF资管产品陷入沉寂。

  2010年至2016年:FOF产品蓄势待发。这一阶段,国内FOF的发展分为两条主线,第一条主线是公募基金FOF。2014年8月8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行管理办法》,首次提出公募基金FOF的概念,正式确立了公募基金FOF的法律地位。接着在2016年6月17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南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公募基金FOF的投资对象、费用、披露等作了进一步规范和说明,为公募基金FOF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7年至今,FOF产品扬帆起航。这一阶段,各类FOF资管产品都进入了爆发期,首先是2017年9月,首批公募基金FOF产品获批,公募基金FOF正式登上历史舞台。其后,2018年4月,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禁止了产品的“多层嵌套”,导致相当部分的嵌套产品资金来源受到影响,同时也促使资管机构回归资管业务的本源,行业重新洗牌,FOF业务在金融同业中全面铺开,包括公募基金及子公司、券商及子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 管理人乃至保险公司 都加入了FOF的战局,各自发挥禀赋优势。2019年以来,国内资本市场重新活跃,使得不少FOF产品的业绩有亮眼表现,产品的数量和规模也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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